食品贮存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24-06-16 22:18:24
一、贮存场所应当保持环境整洁,地面平坦防滑并易清洁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,与有毒、有害污染源有效分隔。二、贮存场所应当具有良好的通风、排气装置,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,避免日光直接照射。
三、贮存设备、工具、容器等应当保持卫生清洁,并采取有效措施(如纱帘、纱网、防鼠板、防蝇灯、风幕等)防止鼠类昆虫侵入,若发现有鼠类昆虫等痕迹时,应当追查来源,消除隐患。
四、按照生熟分开、食品和非食品分开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,并设置明显的标识。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、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、保质期、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。
五、贮存的物品应当与墙壁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,防止虫害藏匿并利用空气流通。
六、对温度、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,应当确保贮存设备、设施满足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。冷藏库或冷冻库外部具备便于检测和控制的设备仪器,并定期校准、维护,确保准确有效。
七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,定期检查库存食品,防止食品过期、变质、霉变、生虫。
八、建立贮存食品登记制度,如实记录食品名称、数量、生产日期保质期、贮存条件、入库时间、出库时间等内容